本网刊发消费者高女士在尉氏县世纪华联超市购买到过期酸奶的消息后,尉氏县两湖工商局经过调取超市监控,以及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小票和食用过半的酸奶进行多方查证,最终与世纪华联超市的负责人达成和解,对高女士进行1000元的赔偿。
对于两湖工商局工作人员之前回复的“并未在超市找到该批次酸奶”,但商家却给予赔付的这一疑问,李姓工作人员也积极给予了解释:由于高女士在食用过期酸奶后造成的腹泻,没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作为依据,在后期调解过程中,其年迈的母亲代替出面调解。商家本着息事宁人,和气生财的原则给予的赔偿。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对尉氏县世纪华联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前后对商家已做了两次笔录,经由法制科对所有证据进行鉴别后给予处理结果。截止目前,该投诉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对商家的处理依然正在受理阶段。当本网工作人员多次询问何时会有处理结果时,李姓工作人员回复“我们受理期限是三个月,期限内解决就不算违规。”
相信工商部门持法立信,筑牢食品质量安全壁垒,切实维护市场平稳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